“主要是身份证承载的信息量太大了。”王太元认为,身份证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公开信息,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这是可以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公开的信息;二是隐私信息,只有在公安机关的内部档案中才可查验,公安部门有义务为公民严格保密。然而,我国目前对此并没有进行清晰区分,而是将所有信息集中在身份证一个证件上。在技术手段未达到一定程度、缺乏公共信息管理法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从而导致“乌龙案”发生。
此外,在身份证核查方面,目前我国法律还存在空白。王太元向记者介绍,核查是指通过证件上的公开信息核实身份的正确性与否,但核查部门并无权留存身份证上涉及到的信息,复印或扣押证件。而我国法律并未对核查人员以及核查部门进行相应规定,立法上的空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对此,王太元建议,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统一协调,对身份证信息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加强个人信息的分类管理和使用。“只有这样,公民才可大胆放心地展示使用身份证,毕竟身份证的诞生并不是让公民在日后因担心信息泄露而不敢去使用。”
“什么时候才能免除丢失身份证带来的不安和恐惧呢?”王女士说,在一切没有改变之前,她并不会改变自己的习惯——将身份证藏起,不让它随意跑出来“犯错”。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