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原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另有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罗亚平当庭表示上诉。
罗亚平,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抚顺市顺城区土地部门任职,1997年开始担任抚顺市顺城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2002年兼任该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主任,2006年正式成为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被称为抚顺“土地奶奶”。
法院查明,从2001年至2007年,罗亚平累计贪污、受贿3000余万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人民币、69万余美元的巨资财产来源不明。罗亚平贪污受贿手段多样,而且都围绕征地款和动迁补偿。她看中了某处房子,经常先用房主的名义制作假的动迁手续,骗来动迁款给房主,把房子据为己有;有时她甚至直接制作假的动迁手续骗钱。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