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一则公务车采购中标公告中,由自治区财政厅一次性采购的25辆奥迪A6,遭到网民调侃和质疑。该厅采购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这批车辆是根据“集中采购”规定购买使用的。
公开资料显示,这次“公务车”采购由自治区采购中心2010年12月15日公开对外招标,中标公告发布于2010年12月27日。共涉及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以及宁夏各市县政府部门近30家行政单位,计划采购公务车81辆,最终中标采购了71辆,总花费1882.2万元。该项采购的采购人显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车型为奥迪A6,中标价34.98万元,数量着实让很多网民惊讶,为25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3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宁夏本次采购25辆奥迪A6,单车中标价为34.98万元,仅比副省长级干部汽车配备标准低了200元。
很多网民称之为“大手笔”,有网民跟帖感慨“一次就25辆。真有钱啊!”作为一个厅级单位,如果这些车都是给财政厅使用,显然不太正常。
“这些车不是财政厅自己用的。”针对网民的质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25日解释称,这些奥迪车是由该厅的行政政法处拨款“为(自治区)"四套班子"、公安厅、武警总队等部门集中采购的”。
这位工作人员说,上述单位的财政预算是归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分管的,根据自治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这些单位的车辆由行政政法处集中采购,而财政厅自己用车,则应由厅办公室采购。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