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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际
2011-03-10 07:59: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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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谱新篇,继往开来续辉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更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起点

这是继往开来的新征程——

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国防动员法……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搭建起中国法律体系大厦的又一批“支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是立法任务的完成,更不是立法活动的终结。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南振中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

信春鹰说,我们不仅需要适应社会发展制定新的法律,还要顺应时代清理修改已有的法律,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

这是任重道远的历史使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也就显得更加突出、更加紧迫。

“无法可依是没办法,有法不依很可怕,违法不究影响就更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说,今后应该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法律的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说,法律体系实际不仅是法律文本的体系,还应该有法律执行的体系,有法律的文化支撑体系,这就需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新的起点上,中国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更高目标再出发。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周婷玉、杨维汉、崔清新、陈菲)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段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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