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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库尔勒垦区公安局被评为“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
2011-05-04 19:05:20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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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从库尔勒市永乐社区传来喜讯,兵团库尔勒垦区公安局被自治区爱卫会命名为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

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办公楼自2008年7月落成并投入使用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以创建卫生红旗单位为目标,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增加资金投入、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健康教育、除“四害”等工作,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日常工作中,局办公室把楼内楼外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局领导亲自带头承包卫生责任区,各科室分片包干,并规定每天早上一上班十分钟打扫个人办公室卫生,每周五下午二小时集体打扫公共卫生。几年来库尔勒垦区公安局院内树木繁茂、花草似锦;办公楼内窗明几净、设施整齐划一,卫生间洁具干净、空气清新;每个民警都养植五盆以上的花卉,既装点办公环境,又修身养性、陶冶情操。

自治区爱卫办组织专家对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创建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库尔勒垦区公安局进行了实地检查,认为库尔勒垦区公安局爱国卫生工作已达到自治区标准,经研究后决定命名库尔勒垦区公安局为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 李仕疆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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