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是讨薪难首因
专家普遍认为,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导致工人欠薪问题难解决的重要原因。
《报告》显示,有75.6%的受调查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受访者中,63.6%的工人自己手上没有劳动合同。
2008年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在建筑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似乎已经成为常态。
50多岁的建筑工人何正文说,从2005年开始,他一直在争取签订劳动合同,但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在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上,多数建筑工人缺少要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力,而行政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也让农民工无可奈何。
今年,何正文到张家界打工,向地方监察大队申请督促用工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人员却对他说,“它(指‘用工单位’——记者注)签你就干,不签你就走人。”
何正文说,“劳动是我的权利,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监管部门这样的态度,让他觉得“有点不太对头。”
建筑工人李兴峰讲到自己在北京市通州区打工的经历时说,“任何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都应该至少一式两份,而我们签订的合同只有一份,签完劳务公司就拿走了。遇到事情,他不给你出具合同,你就没办法。”
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潘毅介绍,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这已经成为建筑工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依法维权的一道门槛。
卢晖临认为,没有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超长的劳动时间、恶劣的劳动条件,低收入、严重的工资拖欠等现象,已经使整个建筑业成为非正规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人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工伤或职业病赔偿,比登天还难。”卢晖临说。
为何农民工工资绕不过包工头
在建筑工人眼中,“包工头”就是他们的老板。调查数据显示,从包工头与带班手里领工资的工人比例达到76.8%,从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领工资的只占17.8%。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4年就明确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005年,原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指出,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基本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
但调查发现,在目前的建筑工地上,由包工头组织带领工人施工的“包工制”仍然是普遍的用工形式。《报告》称,65.4%的建筑工人是通过老乡、朋友等熟人关系网络进入工地工作,22%的建筑工人通过包工头进入工地工作。
北京六建集团公司的杨最革介绍说,2005年之后,国内虽然有大量的建筑劳务公司成立,但很多劳务公司自身不组织管理工人,是彻底的“皮包公司”,承包到工程以后,就甩手分包给包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