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配置农村牧区卫生资源,促进农村牧区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按照人口比例和区域规划的原则,内蒙古卫生厅决定对全区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重新设置和布局。重新设置后,全区中心卫生院总数不超过300所。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中心卫生院中心作用,距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足30公里的苏木乡镇不设中心卫生院 ,以形成农村牧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所中心卫生院至少要辐射3—4所一般卫生院,边境牧区可结合服务人口适当增加数量。确定的中心卫生院,必须达到一类卫生院标准,统一命名,重新挂牌。达不到一类卫生院标准的暂时不挂中心卫生院牌子,不按中心卫生院管理,经过强化建设,达到标准后挂牌。
重新布局中心卫生院以盟市为单位,综合考虑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等因素,打破旗县(市区)界限和原中心卫生院的设置和布局,重新规划设置中心卫生院。卫生厅拟定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设15所、包头市设15所、呼伦贝尔市设32所、兴安盟设20所、通辽市设38所、赤峰市设56所、乌兰察布市设26所、锡林郭勒盟设42所、鄂尔多斯市设24所、巴彦淖尔市设25所、乌海市设1所、阿拉善盟设6所。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