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昆明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47.2%,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亿元,加大了对困难县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市级财政拨付城市、农村低保补助金2.8亿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性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167元,21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950元。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45亿元,稳定解决4.92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强化“菜篮子”工程建设,启动4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建成3万亩保障本市蔬菜供应的生产基地,增设粮油平价销售点145个。各级财政投入标准化菜市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资金达7300万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4.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1年,昆明开工建设11.29万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112.3万平方米。改造城市棚户区及国有工矿棚户区5.98万套。解决4.43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发放租赁补贴2.46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58万户。
此外,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开发提供就业岗位19.38万个,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3.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清零状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率均超过95%。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