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打拐”热潮引发网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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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打拐:一二三,齐步走
值得肯定的是,目前公安部门查找被拐儿童的工作不论是程序上还是方式上都有了较大改善。程序上,过去,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要先判断儿童是走失还是被拐卖,然后再立案侦查;现在,只要家长一报案,公安机关立刻列为刑事案件。这种“失踪儿童快速寻查反应机制”为查找被拐儿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方式上,过去,公安机关多是被动地接受报案,现在,充分应用集中摸排、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发动尽可能多的力量参与到打拐反拐行动中来。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公安部强调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运用,把专业打拐警力和民间反拐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年初的“微博打拐”是对这一理念的良好示范,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或许,就在人们手指轻点鼠标的那一个个瞬间,无数家庭的希望之灯被点燃。>>>详细
《东方早报》:微博打拐的两个经验值得重视
此次微博打拐,至少有两个经验值得重视。首先是要降低活动参与的门槛。在这场由微博发起的打拐活动中,凡是有心人皆可参与到这场活动中来,一张照片、一条短信皆可成为打拐的有效线索,提供打拐线索再也无需专门通过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等程序。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程序不重要。只是对非专业的社会热心人士而言,程序的完备就意味着提高了爱心的成本,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很少有人会在上班途中为一个可疑的被拐卖儿童专门跑到公安机关;但是对于拍下并发送照片之类几乎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活动,大家则并不排斥,甚至会为此而得到更多的满足感,从而更加愿意参与公共事务。
其次是信息需要可交流、可验证。此前公安部门发起的打拐活动中,所有信息单向汇总到公安机关。这样固然有助于公安机关甄别信息,但却不利于社会公众对这些信息的鉴别和利用。此次行动中,任何主体都可以通过一个平台来获得所需的信息,从而便利了打拐者,也激励了信息提供者,使获得和利用信息的成本更低。当然,此次活动因为选择平台的全开放性也带来了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担忧。>>>详细
《长江日报》:解救乞讨儿童,从围观到行动
仅仅有围观还是不够的,一些时候,围观代表着冷漠和胆怯,或者只是最低限度的公共参与,这与现代社会中公民关注和参与公共事务还有遥远的距离。缩小这一距离的一种方式,便是直接的、有力的行动。正如此次解救乞讨孩子一事中,普通网民从感观上的愤怒感,转化为积极的行动,无论是拍照片的行为,还是呼吁舆论推动立法,都是公众从一个沉默的注视者,到行动上积极介入公共事务的表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