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雷锋精神,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展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并使之常态化并广泛宣传,营造尊重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2012年3月底,遵义正式启动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市文明办、遵义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多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成立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力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全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五类,每类表彰5名,并表彰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10名,遵义美德少年15名,共表彰50名。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遵义市六个“十佳”获奖者不参与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中兢兢业业、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坚持关心照顾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病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协助、患难与共。
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坚持做好事,关爱他人,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成绩突出,社会评价较高,在群众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遵义美德少年:年龄16岁以下,成绩优良,自立自强,乐观开朗,懂得感恩,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奉献爱心,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在同龄人和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和辐射带动作用。
本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将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我推荐、我评选身边好人”工作,采取广泛推荐、群众投票方式进行。对评选出的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遵义美德少年,将作为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候选人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