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能力·创新·减负·审慎——解读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19个课程标准(2011年版)。这是继2001年印发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后,我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与时俱进,推进课程改革的任务要求。教育部委托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此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修订与审议工作。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了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创新方法、力求减负、审慎设计等特点。
四项内容强化“德育为先”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年龄特征,进一步加强了德育。一是各学科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修订的指导思想,结合学科内容进行了有机渗透。二是进一步突出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如语文课程专设了书法课;数学建议将《九章算术》列为教材内容;历史增加了传统戏剧等反映我国传统文化的内容。三是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时代性。根据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原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中更加突出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同发展”的内涵。四是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