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用6年家庭收入买套房似乎不现实

2012-03-22 08:49:11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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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关键是居民可承受

——房价不再暴涨暴跌、购房者心态和预期相对稳定,这样的楼市才是健康的楼市

除了房价收入比和成本以外,计算房价租金比,对比CPI、收入增长、GDP,考察银行可承受的风险等方式,也常被用来观察一个地区的房价是否合理。然而,无论以哪一种指标来观察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水平,都仍然处于过高的状态。

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陈小姐认为,像她这样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白领,“父母支持一点,自己再努力‘跳一跳’,如果能摸到房价,这个价格应该还算合理。” 但现在北京五环左右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动辄首付七八十万,再贷款100多万,每月还贷六七千元,确实还是太高。

尽管近几年我国在大规模的建设保障房,但保障房覆盖范围毕竟有限,大多数普通家庭还是要通过在市场上买房或租房来改善住房条件。通过调控让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其目的也是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因此,如何“让普通百姓买得起、租得起房”,终究是中国楼市发展不能回避的问题。普通居民是否可承受,也将是判断房价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

“按照现在的房价分析,特别是七八个大城市的房价,如果继续上涨下去,将来泡沫很难处理。一旦泡沫破灭,对整个经济甚至对社会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现在相关部门下定决心,让房价降下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近日表示。

调控促使房价继续下降的同时,提升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也很重要。一方面要想方设法持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对居民合理的自住型购房需求应予以保护和鼓励。

实际上,在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的影响下,去年以来一些居民自住型购房需求也遭到调控政策的“误伤”。房价下降的额度甚至赶不上利率上涨增加的支出,普通居民买房的门槛反而更高了,有违调控的初衷。

近日,四大国有银行明确宣布,充分满足首次置业者的购房贷款需求。王健林建议,银行应在此基础上恢复对首套房购买者的利率优惠。国家应出台统一政策,恢复优惠利率,利率和首付政策要更加细化,不能一刀切。同时,还应关注首次改善型需求,即原来只有一套房子,卖掉再去买的改善型需求。“这种需求也应享受优惠。有的人还住在平房里,有的住在筒子楼,想住的更好一些,不应被看成投资者。”

对那些持币观望,又终日担心在这轮房价调整中“踏空”的购房者而言,什么时候才是最好的出手购房时机呢?业内专家认为,房地产调控已经显现出常态化的趋势,这一轮房价的调整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买房自住的购房者应经常关注自己满意的部分楼盘的价格变化情况,当价格调整到与自己的承受能力相吻合的时候,根据需求就可以出手买房。毕竟人人都能“抄底”的可能性很小。

同时,在自身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强行”买房会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不妨通过租房来解决阶段性的住房问题。

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认为,政府要促进房价进一步回归到合理水平,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引导企业多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从而拉低整体房价。有眼光的开发商也应该能看到,在下一波潜在的供应短缺中,谁能增加普通住房的供应,就能多抢占市场份额。同时把盘活、规范租赁市场作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环节,让人们有房可租、租得起房。

“经过两三年的调控,政府、企业和购房者的心里都会变得更加理性。更重要的是让住房制度和相关政策逐步稳定下来,政策稳定了,市场也更容易稳定。”周岚说,房价不再暴涨暴跌的时候,购房者的心态和预期也才能稳定,这样的楼市才是健康的楼市。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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