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制度创新重塑体制破除“以药补医”

2012-04-06 14:59:15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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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镜头要往回倒拉至2年前。

2010年1月1日,安徽岳西县莲云乡卫生院,小患者金正波的母亲看到医生开出的处方笺,分外惊喜。原来,同一位医生接诊,同样的处方、同样的用药,价格却由一天前的19.10元变为眼前的7.47元,一夜之间下降了61%。

这一变化得益于安徽实施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从当日起,安徽省32个试点县市对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和172种安徽省补充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0%以上,试点地区受益人口超过2000万人。

安徽此举不仅切断了“以药补医”的体制链条,彻底改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而且以此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重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从“自我供给”到“财政补偿”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

2009年11月23日,几经反复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这份厚达56页的文件,包括被简称为“一主、三辅、五配套” 的9个政策文件。由此,安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拉开了一场“回归公益性”的改革大幕。

据安徽省医改办负责人介绍,这场回归“公益性”改革包含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定性。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二是定位。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三是保障。政府负责保障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

据介绍,文件出台后,安徽选择3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7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个服务站,390所乡镇卫生院、4799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对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和172种省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提供专项补助和收支差额兜底。

2010年9月1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安徽省政府出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包括“一主、三辅、五配套、两意见”共11个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全面推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2011年4月,安徽省综合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在省内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惠及全省6800多万城乡居民;今年,自3月15日起,肥东县医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此举标志着被誉为医改“深水区”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安徽正式拉开帷幕。

“在基层首先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可以让人民群众尽快得到实惠。” 安徽省医改办负责人说,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平均下降52.8%,群众看病费用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四降一升”:次均门诊药品费、抗生素使用率、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药品费下降20%以上,门诊人次上升21%,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从破“以药补医”到推综合改革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

2010年8月31日,滁州市南谯区8个镇卫生院院长和1个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在经过选拔演说、民主推荐和任职考评等选拔程序后,从15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走马上任。

通过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绩效考核等措施,建立一个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是安徽基层医改的一部分,其背后隐含一整套改革新思路。

据安徽省医改办负责人介绍,安徽基层医改不单纯追求药价下降,而是同步推进管理、补偿、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新机制建设———

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破除身份界限,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院长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任,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医务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对不具备从医资质的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对落聘人员做稳妥细致的分流安置。

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对医疗机构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公开透明、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把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向一线人员、骨干人员倾斜。加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

建立长效性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经费由政府负责,运行经费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差额部分按时足额补助。同时,发挥医保支付的重要补偿作用,调整基层机构服务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安徽省医改办介绍,医改三年,安徽公开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1629人,全省108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竞聘上岗49,060人,其中近1.4万名有资质、有学历的编外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纳入编制管理。全省1262个乡镇卫生院共核定编制57,330名,较改革前增加近3万名。分流了2.1万多无资格、无职称、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没有出现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实了1万多名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上升到87.2%以上。98.2%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兑现了绩效工资,在岗人员平均收入较改革前提高32.2%。各级财政拨款较改革前增长2倍以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医改 卫生机构 体制机制 以药补医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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