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两案三罪合并判刑17年半
资料图:吴淑珍
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因涉入龙潭购地弊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买官弊案以及由此衍生的洗钱罪,此前被分别判刑11年、8年和7个月。13日,台湾高等法院决定对吴淑珍合并执行17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台币1.54亿元。
吴淑珍的合并刑期和罚金同此前台湾高等法院对陈水扁作出的裁定相同。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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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案合并 陈水扁共被执行17年半刑期
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入龙潭购地弊案和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买官弊案,上月被分别判处11年和8年徒刑。6日,台湾高等法院作出裁定,两案合并对陈水扁执行17年6个月徒刑,并处罚金1.54亿元新台币。
此外,就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服刑事宜,台湾高检署和台北地检署6日下午也作出决定,由于吴淑珍身体状况欠佳,将其发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由高雄地检署执行。但是,发监日期和执行刑期目前还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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