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已进行到选举国家领导人阶段。根据安排,今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提名174名候选人,应选名额为161名,差额数为13名,比上届高一个百分点。
近几届人大常委选举都实行差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的差额比例是5%,十一届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7%,今次再提高一个百分点,反映了人大常委竞选程度的提高,以及民主的进步。
同时,还要看到,无论人大或政协选举,都已向全国公开,人们能够通过电视或网络直播看到整个选举的过程,透明性比过去亦有提高。另外,本次人大和政协选举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设有秘密写票处,代表可以在自己的座位上写票,也可以到秘密写票处写票。这些都是进步,值得肯定。
我曾在本专栏其他文章中说到,中国目前重点发展的是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要想这两种民主形式名副其实,就必须有相应的程序保证,发展出一套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民主,否则,民主就会沦为空谈,得不到落实。
为什么需要指出这点?因为民主无论是作为价值理念,还是作为权力制约机制,其作用首先体现在权力主体在其授权过程中,能否保证权力主体对被授予者权力的制约。为此,就需要在授权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的授权程序。而选举就是一种重要的授权机制。
现代民主一般都是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也即由选民通过选举程序把权力授予给能够代表自己利益和意志的代理人,由他们代理自己行使权力。作为代议制民主下的一种授权机制,选举本身亦是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这就是所谓的选举民主,它是一套价值理念和一系列程序的综合。换言之,为了保证选举民主价值的实现,需要在选举过程中构建一套民主程序,对民主过程中的先后顺序、步骤、方式及其有关问题做出一套制度性规定,以保证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并把手中的权力授予最能代表公众利益的人选。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和价值目标,更是一系列政治程序和政治过程,用程序民主来保证民主的价值实现。
中国的选举民主主要是在人大这个平台上进行的。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人大的民主建设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的整体发展水平。人民如何将手中的权力授予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又是如何取得和使用权力,是否真正对人民负责,这是一个民主的程序问题。
从程序民主来说,它一般包括公开、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及程序优先等原则。为此,需要我们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设置秘密写票间、公开验票唱票。以秘密划票和无记名投票为例,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是选民真实意愿得以表达的重要保证,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选举的结果。所以,一定程度上,秘密写票间的设置可以折射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状况。
从这次两会选举尤其是人大选举来看,贯彻了上述原则。在选举前一天,两会就向社会公布了领导人的推选过程和选举办法,并在人大常委的选举环节引入差额选举,提高了竞争性,人大代表可以到秘密写票处写票,现场公开验票唱票,宣布选举结果等,体现了程序民主。
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大势。程序民主是实现选举民主的前提和保障,选举民主是程序民主的必然结果。严格按照程序民主的要求和原则去行使人民代表权利,将能使人民的意愿和权利得到真实表达和反映,有利于促进中国民主的发展。不足之处则在于,人民对代表选举的参与度还可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的差额比例也可进一步提高。中共十八大中央委员差额选举的比例达到9.3%,人大常委的差额比至少比这要高。这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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