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工作人员向参观者介绍楼盘信息。当日,北京市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在北京国贸展厅开幕,这是自限购等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以来北京市首个房展会。本届春展以“幸福置业”为核心主题,集结了80多个品牌开发商的近130个国内地产项目,同时还展出了来自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个海外地产项目。此次展会将持续到4月10日。新华社记者刘昀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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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房源大部分是员工内部认购,由于各种原因,又陆续有一些房源退回。”售楼小姐称,针对外地人等被限购人群,该楼盘推出了较为宽松的付款方式,操作流程大致是:先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达成意向,签订一份非正式合同,同时购房者支付总房款的30%。第二笔款项的交付时间约定在一年后,此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限购令继续,购房人在厦门缴纳社保满一年,已拿到缴交清单,符合购房条件,可以签订正式合同,并在房管局备案;二是购房人没有去交社保,但限购令取消,外地人不再受限,同样可以正式备案。正式备案后,若到银行申请贷款成功,贷款七成,之前预付的30%便作为首付;若贷款失败,则继续分期付款,分别在2012年5月支付30%,2013年2月支付20%,2013年8月支付20%。
据介绍,2013年8月为该楼盘一期房源交房的时间,选择分期付款的购房者只需在此之前付清总额即可。此外,从签订非正式合同到第二年正式备案之间的一年内,还允许购房者更名转卖。
同样表示可以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另两个楼盘,一个是1月底推出的在集美区的一个楼盘,该楼盘工作人员声称“正在请律师起草符合规范的‘分期付款协议书’”。另一个是据称将于下半年推出的楼盘,项目位于杏林湾,目前在某大型商场设有接待点。接待点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不少属于被限购群体的客户对该项目很关注,他们会顾及这部分客户的需求,研究诸如分期付款、延迟备案等相应对策。
中介称万元手续费可补齐相关证明
如上所述,实际操作中,延迟备案可能基于两种情况:一是为购房者“往前”补交一年的社保或个税,腾出足够的时间,如“5+3+2”的半年分期付款;二是为购房者“往后”缴纳社保或个税提供条件,如“3+3+2+2”的两年半分期付款。
无论哪一种,如果外地客户实际并没有在厦门工作,其取得相关证明的行为,都属于“铤而走险”。那么,从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到申报社保或个税,乃至购房合同的备案环节,他们都能搞得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