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房两卖演员刘涛前夫王珂经法院调解,与对方达成协议赔偿1160万元。近日,王珂被申请强制执行660万。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9年6月15日,谢女士与王珂签订《房屋租赁与预售协议》,约定王珂将其在朝阳区御金台小区购买的一套房屋出租、出售给谢女士。为此谢女士已向王珂支付了购房款600万元,并代王珂支付收房款及物业费等合计383684.91元,共计6383684.91元。由于房屋尚未交付,王珂将一块Richard Mille钻石手表抵押给谢女士。后因王珂将协议约定出售给谢女士的涉案房屋又转售他人,故谢女士将王珂诉至法院。
2010年8月18日,经朝阳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解除《房屋租赁与预售协议》;王珂返还并赔偿谢女士1160万元(于2010年9月6日前支付给谢女士500万元,2010年12月18日前支付660万元);谢女士需在累计还款700万时将钻石手表返还给王珂。
调解书生效后,王珂仍没有履行给付660万的还款义务。2011年1月5日,谢女士向朝阳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要求对王珂进行强制执行,给付660万及赔偿双倍利息。
法院受理后,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王珂到院谈话,并向其寄送书面执行通知,但王珂未按期到庭亦未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版(记者 李加宝)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