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索贿295万元不少钱给了情人
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部分乡镇、企业钱款共计295万元。昨天,马万林在顺义法院出庭受审。
马万林,顺义人,现年43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2009年8月,马万林被任命为顺义区财政局局长,此前曾担任顺义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顺义区北小营镇镇长。马万林担任局长刚一年多便案发,检察机关查明的都是他担任副局长期间的腐败问题。去年,一封递到市检察院的举报信称,时任顺义区财政局局长的马万林,在任职副局长期间受贿。去年11月14日,马万林主动到顺义区纪检委投案,纪检委对其实行“双规”。去年12月14日,马万林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批捕。
检察机关指控称,马万林在担任顺义区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于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利用其主管企业科争取专项扶持资金的职务便利,为本区部分乡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待专项扶持资金获得市财政局批准后,马万林再以活动费、包装费等名义,分别向区内北务、北小营等镇以及企业索取295万元。
马万林认可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但否认有索贿情节。据了解,295万元的赃款被马万林全部挥霍,其中有上百万元给了他的情人。案发后,为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罚,马万林的亲属积极筹款,目前已上交司法机关110余万元。
检方当庭建议对马万林在10年以上量刑,并对索贿情节从重处罚。同时,鉴于马万林主动到纪检委交代自己的行为,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应对其减轻处罚,马万林的家属也积极为其退赃,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