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0日,为切实做好第三轮《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集体合同》签约工作,全面落实《北京市总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外企工会联合会组织18家外资企业工会主席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参加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座谈会。
会前,工会联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外企工资协商、集体合同问卷调查表》,下发了《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所属企业集体合同》征求意见稿。工会联合会巩军常务副主席主持座谈会,介绍了前两轮集体合同签约情况,传达了全总和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创造价值、分享价值、和谐共赢”的理念与行政加强沟通,积极推进行业性集体合同签约工作。同时指出:外企工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合同条款应具备先进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会上,西门子、杰伟世、港澳中心、银达物业等18家企业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围绕“如何界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内涵”、“社会平均工资的构成”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很有必要,使企业工会和行政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建议在集体合同中增加“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贸易、加工制造业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条款。一些著名企业代表在发言中谈到:现阶段企业工会直接与行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很难操作,期望把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体现到集体合同中,既丰富了集体合同的内容,又帮助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企业效益与员工工资同步增长”操作难度较大,按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通常更多地考虑劳动力供求关系、物价上涨指数和市场因素的影响,怎样表述才能更加贴近外企实际,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最后,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党委书记郭松强调,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在今年2月20日联合发文(京办发[2011]6号),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市投资促进局党委把“按照全面建立机制、重点解决问题的要求,规范有序地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与会人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要采取电话沟通、问卷调查、不同类型企业座谈等多种方式搞好调研,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分类指导,不能一刀切。要不断创新,兼顾不同行业外资企业的特点、充分反映企业和员工的诉求。要根据大家的建议,丰富集体合同内涵,更多地融入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要通过签订第三轮集体合同,更好地维护外企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 (记者 胡永启)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