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条措施助推微企发展
作为推动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部门,市工商局出台7条新政,助推微型企业发展。
一是完善微型企业统计和信息制度,建立起统一的、涵盖微型企业基本信息、开户、融资、纳税等情况的数据库,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完善财政补助资本金扶持政策,只要微型企业申请补助资金通过集中评审,且申请人自筹资金到位,就要确保财政资本金补助及时到户。
三是完善税收扶持政策,除国家明令禁止不能进行核定征收的行业之外,均实行核定征收,将按期纳税的微型企业营业税起征点确定为月营业额1万元,税负与同行业、同路段、同规模个体户税负相当,并及时落实税收返还补助等优惠政策,用于微型企业生产经营。
四是完善金融担保扶持政策,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开通微型企业绿色通道,采取灵活的贷款方式以及推进融资担保、强化监管和考核等办法,确保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扶持到位。
五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在目前工商部门推行各个环节申办流程及办理时限“一单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六是进一步强化区县和部门帮扶责任制,不断改善企业内外部环境,促进微型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均衡发展。
七是强化社会监督和信用建设,确保微型企业“三不”(不空壳、不抽逃资本金、不投机),促进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