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普高职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1年大连市教育局暑期干部会议上获悉,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城乡公办普通高中、公办职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将大幅提高,城乡执行统一标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综合标准为1300元/年,其中预算内不低于500元/年;职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综合标准为1500元/年,其中预算内不低于600元/年。寄宿制学校按实际集中住宿的学生数,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5%。为此,市县两级财政将新增教育经费投入6000万元。
市教育局和财政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市县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地区可在此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公办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日常维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不得用于教职工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大型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等项目支出。对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关的经费要按相关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今年4月,我市大幅提高了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450元/年提高到750元/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从650元/年提高到950元/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不再设农村城市限制,该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将新增投入1.6亿元。加上此次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今年我市各级财政将为以上新政新增教育经费2.2亿元。
来源:大连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