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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 住院刷医保更省钱
2011-08-02 09:10:42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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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商报讯(商报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洪薇)从本月起,厦门市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医疗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此外,参保的未成年人、大学生今后在厦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每人每年可免费使用不超过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这个好消息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记者了解到,这些优惠政策将使厦门市约90万参保人员直接受益。

保费补助提高到每人300元

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300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统一。

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

从本月起,厦门市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发生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在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均予以提高。在原来较高的基础上再次调高,总体报销比例达到70%。

同时,厦门市还鼓励参保的城乡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具体报销比例请见表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经测算,该项措施可减轻城乡居民1370万元住院医疗费负担。包括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在内的90万已参保城乡居民将直接受益。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可享免费基本药物

本月起,厦门市还进一步扩大享受国家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参保人群———参保的未成年人、大学生今后在厦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可免费享受国家基本药物最高报销500元的优惠待遇,医疗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据统计,这部分人约有44万。

这最高500元的基本药物费用将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个人不需用现金或个人账户支付。据了解,这一优惠政策在去年8月开始执行时,覆盖的是厦门市已参保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来源:东南网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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