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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试点“以房养老” 记者调查发现阻力不小
2011-08-27 14:22:12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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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作抵押,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一直到身故。在此期间,老年人可继续在此房产内居住。老人身故后,房屋产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这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省老龄委综合处郭处长介绍,我省希望通过“十二五”规划,使人们逐步认识到 “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方式。但他也坦承,这项业务的具体细则还没出来,还在探索阶段,“要走的路还很长”。

来源:东南网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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