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延龄:加强规范家电产品能效标识

2012-03-23 17:07:51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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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颜延龄提出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虚标”造假,加强规范家电产品能效标识。

他说,近几年来,媒体频繁爆出家电产品能效标识的“虚标”现象。一些穿着“高效节能”外衣的家电产品,却未必真的节能。如明明是能耗高的5级产品,却贴上了1级或2级的高效节能标识,以此误导消费者。上海、北京、江苏、山东、山西等各地的质监局先后发布质量检测报告,通报部分企业的能效标识的“虚标”造假现象。今年初,上海质监局发布一项对2011年上海家用电冰箱产品质量抽检检测报告,其中有5批次的品牌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名不副实,被判定为质量问题严重,这些产品还包括一些熟悉的名牌产品。

他指出,能效标识“虚标”造假的现象,严重背离了建立能效标识制度的初衷,浪费了国家财政补贴的宝贵资金,欺骗了广大消费者,损害了企业信誉,是对培育社会诚信体系的莫大玷污,对作为一个家电制造大国来说,也损害了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对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虚标”造假,加强规范家电产品能效标识。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制实行第三方检测制度

200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该制度采取了“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生产厂家自行送样本参加检测,对检测者是否是第三方机构没作硬性规定,有能力的企业可以在本企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因此,这种能效标识管理,事实上是企业的一种“自检”,这为弄虚作假者大开了方便之门。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八年的事实证明,这种自检、备案的制度仍有待完善,通过推行强制性的第三方检测鉴定制度,杜绝企业弄虚作假行为。从国际上看,在推广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国家,如欧盟、伊朗、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大多数采用了强制性方式。建议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一批具有公认权威性的第三方强制性检测机构。任何企业的产品,都必须通过第三方的严格测定,才能在产品上贴上相应等级的能效标识。企业送检的产品必须与进入市场的产品相一致,通过检测产品进入市场后,质量监督机构在抽查中一旦发现“虚标”现象,企业将接受召回市场全部产品的严厉处罚。

二、提高能效标识“虚标”作假的成本

一些业内人士反映,“虚标”能效等级已经成为家电行业的潜规则。如果老实本分、不投机取巧,企业就会吃亏;而那些投机耍滑的“虚标”企业就占了便宜。产生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企业“虚标”作假一旦查实,按照现行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到的处罚仅是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家电制造企业对于节能产品高溢价追求,是企业“虚标”能效等级的动力。而这样轻的处罚标准,对于“虚标”作假带来的巨大利益,有何约束警示作用呢!因此,要改变能效标识“虚标”作假现象,必须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建议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的惩处条款。比如,对能效标识“虚标”作假的企业,追回政策补贴收入,按产品销售数量计罚,大幅度地提高罚款数额。同时,追究企业法人,主要责任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以欺诈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市场监督,打击地方保护

目前,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模式是:企业的自我声明+市场监督。“虚标”作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质量监督环节的弱化和缺失。一些企业送去实验室检测的是达标产品,但最终批量上市销售的却是不达标的产品。 有的企业更过分,冰箱的容积标明是210立升,实际上连200立升也达不到。噪音、冷冻能力、冷冻速度、耗电量、能效等级等指标都有造假现象。“虚标”造假现象的泛滥不止,另一个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政府考虑到GDP、税收、就业等地方利益,明明知道企业有“虚标”产品,依然宽容地让产品流出去。即使偶尔有查处,罚点钱,但不会让企业受到严重损失。

对节能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和国务院授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特别是对能效标识的监督,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的重大战略。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性的能效标识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应组织各地质检部门开展异地抽查,并形成制度化。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检查市场上有一定影响的大品牌产品。要主动与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参与,广泛深入报道,向社会大众公开检查过程及结果。

四、建立鼓励生产节能产品的长效机制

家电产品能效标识“虚标”作假的动因,最根本的是其背后巨大的利益因素。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获取财政补贴的支持。据2009年出台的空调能效补贴标准,企业每销售一台1、2级能效空调,可获得国家300—850元的财政补贴。2010年6月后,该标准下调至 150—250元,财政补贴占到产品最终售价的10%。至2010年底,为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央财政共安排160多亿元,推广高效节能空调3400多万台。这些巨额的财政补贴,其中相当一部分被那些“虚标”产品拿去了,让那些违法造假企业占了大便宜。

建议改进单一的财政补贴办法,建立鼓励生产节能产品的长效机制。要拓展思路,吸取国际上先进经验,采用科学有效的办法,激励企业积极创新,生产更多优质节能产品推向市场。比如,国家有关部门可分类制定家电产品节能的细化标准,凡达到要求的产品,进入政策鼓励推广目录。进入目录的产品,允许入围国家政府采购,获得申请科技奖励资格;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按照企业节能产品销售的比例,享受一定的退税政策。商业企业销售节能产品也应享受较低的税率,促进扩大节能产品的消费市场。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编辑:马原

编辑: 马原 标签: 颜延龄 家电产品 能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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