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将推开8类大病保障 职工报销比例达75%

2012-05-16 09:25:30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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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今年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大病保障;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将达到75%;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将从基层开始破除;新农合和城镇医保两种制度将试点融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确定我省今年医改主要工作任务。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到75%

今年,全省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6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在此基础上,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按照计划,今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要达到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力争达到70%和75%左右。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尿毒症等8类大病 列入保障范围

全省将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60%。

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到村卫生所看病 药价优惠

今年医改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根据规定,我省各设区市今年要完成30%左右的村卫生所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

今后,农民到村卫生所看病,药品可享受最优惠的价格,一般诊疗费(全省标准为9元/人次)将由医保基金补偿大部分,个人只需支付1.5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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