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树林:确保利用外资指标企稳回升

2012-08-14 16:29:41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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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下午,我省召开全省利用外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苏树林在会上强调,要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孙春兰书记的要求,做好全省利用外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以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苏树林在讲话中说,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是福建的优势和潜力所在。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利用外资的形势,进一步创新招商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办法,扭转利用外资下滑的被动局面;二要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的方向和重点,按照抓龙头、铸链条的要求,突出产业链招商、新增长区域招商,努力实现龙头项目、配套项目、关联项目和填补空白项目的新突破;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用好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形成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导向,推行外资同等享受内资待遇,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四要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及各市间的联动机制,优化政府服务。

苏树林强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抓住重点,全力推进综合整治。宣传教育要全面覆盖,加大宣传攻势,突出重点人群,剖析典型案例;重点监管要全面到位,要严管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培训机构、驾驶人员,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安全监管;隐患治理要完全彻底,抓排查、整治、安保,彻底解决道路和设施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安全执法要严格、文明,要突出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区域,从严打击,文明执法,注重教育,形成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要毫不懈怠,加强组织领导、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严查严管与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苏树林指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我们发现和改进行政管理中的不足,规范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法、科学决策、规范执法、重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二要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积极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三要完善行政应诉,加强应诉工作,落实司法建议,完善考核机制,健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

副省长陈桦主持会议。副省长张志南、洪捷序、倪岳峰、王蒙徽、陈荣凯,驻闽部队领导王孝华参加会议。(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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