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供货商卖假神户牛肉 结果被判赔34.8万元
神户牛肉是餐桌上的奢侈品,每公斤至少要卖数千元。但是,目前市场上卖的神户牛肉多数是假货。近日,厦门一家供货商因向酒店供应假神户牛肉被判赔偿34.8万元。
据了解,我国从2001年开始,就禁止从日本进口牛肉及其相关制品。所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所谓日本神户牛肉不是假冒的,就是走私的。
酒店卖假 每公斤卖2641元
经查,从2008年9月起,这家酒店的日本餐厅就打出了限量出售神户牛肉的招牌,每份牛排少则两三百元,多则六七百元,比普通牛肉贵十几倍。
有了“神户”这个“奢侈品招牌”,酒店引来了不少消费者。一年多时间,酒店就卖出265公斤牛肉,销售额高达70万元。细算下来,每公斤牛肉能卖到2641元。
2010年10月,厦门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该酒店出售的“神户牛肉”,竟然不是从日本进口的。因为,酒店无法出具该牛肉的动物制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海关报关手续、产地证明等相关进口手续。
工商部门认为,该酒店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或不正当竞争,遂作出没收酒店违法所得31.8万元,并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
真相揭晓 牛肉其实中国产
随着案情的深入,销售链条的真实状况展示在公众面前。原来,2008年至2010年期间供货商向酒店提供牛肉。在供货商提供的报价清单上,标注的是产地为日本的神户,而供货商实际提供的牛肉产地在国内。
为什么牛肉没有进口手续?酒店质问供货商,供货商坦承,这些牛肉其实不是神户牛肉,而是产自东北一带的和牛,是百分百的中国产,所以没有进口手续。
供货商还说,酒店应当知道中国是禁止进口日本牛肉的。之所以在报价单上注明是神户牛肉,那是应酒店要求做的,打着神户牛肉招牌对外卖的也是酒店,因此酒店要自负其责。
2011年12月,酒店以上述损失系供货商违法违约行为所致,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供货商向其赔偿经济损失34.8万元。
此案历经两审,近日,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供货商违约,应赔偿酒店34.8万元。
法官说法 供货商售假属违约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官认为,供货商显然知道国家关于牛肉进口的禁令,其明知所销售牛肉并非日本牛肉,还欺骗酒店,以“神户牛肉”名义销售给酒店,导致酒店错误地以 “神户牛肉”进行对外销售,供货商的过错是明显的。
法官说,依照约定,供货商应当交付 “神户牛肉”及相关的合格证明,但是,供货商却知假卖假,其行为已构成违约,由于该违约行为致使酒店被工商局处罚。酒店被罚的损失是由供货商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此,供货商应当对酒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陈捷 通讯员 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