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发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
近日,省政府转发了省卫生厅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根据计划,到2015年底,要基本遏制我省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存活的艾滋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2万名以内。
“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实现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成瘾者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要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我省70%以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检测。
(记者 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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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95%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自动售套机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我省下发遏制与预防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底,基本遏制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要控制在2万名以内。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建立以县级疾控机构为主导,县级定点治疗医院为支撑,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平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等为补充的基层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要达到80%以上。所有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发放和推广使用安全套,95%的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应具备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和梅毒检测的能力;100%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为有艾滋病感染风险的就诊者,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70%以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检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患其他疾病需要治疗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
行动计划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努力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歧视。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要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保护他们的隐私。财政、教育部门要制订和落实对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救助、减免政策。民政部门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
各级政府要对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追究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福州日报 记者 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