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十五举措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

2013-10-12 14:40:13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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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涉及建宁、古田、明溪、柘荣、光泽、平和、寿宁7个县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重点县国省级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补助力度,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实现重点县“县县通高速”、“镇镇有干线”。

加快明溪黄沙坑、长汀荣丰等一批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继续推进闽江等一批“五江一溪”重点堤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抓好新增6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农田节水灌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水利项目建设。推进霞浦、诏安等县改善渔港基础设施。

加大重点县农网建设投入。其农网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13-2015年争取完成投资49亿元。到2015年底,所有重点县均实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送电,县域电网与主网至少双回110千伏以上线路联络,乡镇所在地实现至少双回10千伏线路供电,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可靠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供电可靠率到达99.75%以上。

推动各电信运营商加快各县的基础通信网络建设。力争在2015年前城镇通信能力达到20兆比特/秒,农村通信能力达到4兆比特/秒。扶持重点县公共平台建设。协调省、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县提供计算、存储、灾备等支撑服务;统筹建设重点县环境资源监测平台;为重点县发改局建立局域网,配置工作计算机;统一开发办公自动化和项目管理平台供各县使用。优先为重点县开展干部信息化培训。

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重点县污水垃圾处理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省级预算内资金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按建设规模污水处理1万吨/日、垃圾处理(仅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00吨/日补助150万元提高到260万元。

支持民生工程

加强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每年安排每个重点县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1000万元以上,省级预算内投资对申报项目按照各领域最高补助标准予以支持。将农村社会事业项目中村卫生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与重点流域整治、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贫开发和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建设、中央救灾资金等规划内点多面广且补助金额较小的投资,采用切块方式倾斜安排给重点县。

大力支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省级预算内投资切块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安排挂钩帮扶资金,用于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

加大以工代赈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重点县乡村道路、基本农田、小型水利、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和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向重点县的比重达到全省总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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