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批“失信黑名单”公布 1953名将受信用惩戒
即日起,失信被执行人除了将被曝光,还将受到信用惩戒。记者今日从福建省高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高院在福建法院政务网上集中公示了我省首批195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这些失信被执行人还将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六种情形被执行人将纳入失信名单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介绍,根据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除了通过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同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目。社会公众都可以免费查询和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线索,可以在线举报,法院核实后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在曝光公示之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的生产活动受到制约,生活空间受到挤压。
“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促使其不想、不能也不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葛福东说,今后福建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要求,依法及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示并记录在征信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