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申请在岚长期居留签注 无需“居留一年以上”
这项政策平潭独有
台胞申请在岚长期居留签注 无需“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林先昌卢锃)昨日起,台胞在我区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最长五年的居留签注,不用再受“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的限制了。目前,平潭成为全国唯一获得此项特殊政策的地区。
据了解,现行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规定,“台湾居民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根据申请人需要签发1年以上、5年以下居留签注。”并根据具体的条件办理申请。
此次公安部赋予平潭的便利措施突破了“居留一年”的限制,放宽了受理范围、简化了申请手续、缩短了办证期限。对于前来平潭投资、经商、就业、学习、置业等事由需要在平潭长期居留的台湾居民,不受“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的限制,平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其签发与台湾居民证期限相同的居留签注,最长期限可达五年。持有此类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在签注有效期内,可自由多次出入大陆任何开放口岸,并可直接前往大陆其它地区。
台湾居民签注分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和台湾居民居留签注两类。据平潭出入境管理部门数据统计,今年来到平潭办理签注的台胞日益增多。今年1至9月份,到平潭办理多次往来签注的台胞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平潭对台交流的日益频繁,这项便利措施实施后,将吸引更多台湾居民前来投资、经商、就业和生活,到平潭办理居留签注的台胞数量也将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