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更多病种明年可“同病同治”
更多病种明年可“同病同治”
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6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40个
从明年起,我省医疗机构内给病患看病治疗,将有更多病种可实现“同病同治”。
昨日,省卫计委印发《关于2014-2015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我省将继续推进全省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病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宜的医疗服务。
“临床路径管理”是指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院内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依照该模式接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
实际上,临床路径管理就相当于工厂里的“标准化生产线”,针对每一个病种有一个标准的、模板化的治疗流程,即“同病同治”。
我省明确,2014年,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
此外,专科医院开展与本院有关的所有病种临床路径或开展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应当包括本院主要病种。符合进入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的病例入组率不低于50%,变异率不高于2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本院出院病例数的25%以上,施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患者平均住院日较2013年降低0.5天。
到2015年,各医院要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专业数及病种数量,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本院出院病例数的50%以上,争取实现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患者平均住院日较2013年降低1天。(记者 杨文/文 张向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