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版“互联网+”行动计划亮相 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
根据《措施》,2015~2017年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的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到2016年,我省健全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各领域建成一批互联网平台。到2018年,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到2020年,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25%以上,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在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下设立不少于10亿元互联网经济子基金,有条件的设区市应在明年底前设立相应基金。
《措施》要求我省将创新招商模式,大力引进阿里、百度、腾讯、新浪、小米、京东、360等互联网龙头企业。同时,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举办一次互联网经济不同专题的全国性会议,力争成为跨境电商、数字文创、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高峰会议永久举办地。”
此外,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各地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