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境外投资办企备案办法”出台
东南网3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香卉辉)虽然福建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的日期尚未公布,但近来相关利好消息却是接连不断。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商务厅已经出台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境外投资办企备案办法),以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日前,省商务厅已经向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发出了通知。
自此,自上月底以来,福建省已经陆续推出了三个有关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暂行办法、两份意见。这些办法和意见将福建自贸试验区准备怎么做勾勒得越发明显。
种种迹象显示,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快了!
更快捷
外资开办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导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境外投资办企备案办法,就是为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国际化、法治化投资环境。
根据办法,境外投资,即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其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办企业,由福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下称备案机构)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办法,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只需向备案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机构应在企业交齐上述材料,并确认材料符合规定形式后,于当日内完成备案并制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同时,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后,持《证书》办理外汇、海关、外事等相关手续,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国家有关政策支持。
不过,企业自领取《证书》两年内,未在投资目的国(地区)完成有关法律手续或未办理本办法第八条所列境内有关手续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备案。
需要指出的是,备案机构对境外投资主体实行诚信管理。企业应保证全部申报事项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境外投资。
这也就是意味着,境外投资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办企业,相关审批手续最快只要一天就可以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