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汽车租赁业频陷豪车“诈骗门”
案列2
为偿还赌债,骗租5辆豪车低价变卖
2014年2月初,福清玉屏街道某租赁车行老板,将自己一辆价值50余万元的奥迪A6出租给男子陈某光(化名),租金每月2.4万元。半个月后,陈某光以谈生意为由,将该车驶往省外。
2014年3月,车行老板发现自己爱车上的GPS“失联”,也联系不上陈某光,赶紧报警。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入调查,发现2014年8月中旬,“失联”车辆在湖南省靖州县辖区路段出现交通违法记录。福清民警立即赶赴靖州,并在靖州某中学附近找到这辆奥迪车,发现该车已被以30余万元的“优惠”价变卖。
据购买这辆奥迪车的事主回忆,陈某光声称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急需用钱,所以便宜转让,并提供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等资料。民警鉴别后告诉事主,除了车辆行驶证是真的外,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均系伪造。
同年8月2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光在江苏省泰州市落网。据犯罪嫌疑人陈某光交待,为偿还欠下了数十万元赌债,先后在福州市区以及福清市、永泰县等地以租赁车辆为名骗得5部豪车,然后均以类似手法,将车开到江苏徐州、邳州等地变卖。
警方介绍,在本起案件中,陈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车行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等欺骗手段,骗取并变卖车行豪车后逃匿,数额较大,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目前,陈某光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14年9月16日,福清警方又从江苏徐州追回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被骗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