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金滞纳金上千万元 海沧动物园被判半年内搬迁

2015-03-23 14:16:5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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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动物园归还土地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判决,要求厦门七彩谷公司支付拖欠的8883333元,并支付滞纳金8883333元。

法官指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为其根本义务。但是,七彩谷公司经多方催收,至今没有向海沧管委会支付任何租金,七彩谷公司的该行为属严重的根本性违约。

法院判决认为,七彩谷公司的违约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海沧管委会实现其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继续维持合同关系已无必要,海沧管委会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法院判决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同时还要在6个月内搬迁,并将土地归还给海沧管委会。

疑问

园里动物咋办?

在法庭上,七彩谷公司提出,厦门海沧野生动物园还有些动物,即使要求其归还土地,也不能让这些动物“无家可归”。

据悉,这些动物,一部分是海沧动物园自己的,也有部分是租赁的。在园方提供的一份“厦门海沧野生动物园动物明细表”中,共有54种动物,其中有东北虎6只、平顶猴11只、丹顶鹤1只、梅花鹿23只、蟒蛇6条、白虎2只,均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省重点保护动物和一般保护动物等。

对此,法院认为,在合同解除后,七彩谷公司理应将讼争土地归还海沧管委会。但是,鉴于动物园内尚存部分国家级保护动物,而且,海沧管委会也没有证据证明七彩谷公司在合同解除后有地方搬迁,兼顾本案合同租赁期限即将届满,七彩谷公司也应积极寻找地方搬迁。因此,法院酌定给予七彩谷公司6个月的搬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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