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三区二园”将调整 撤销“三个新区”
设立古田发展委员会
整合古田区域(含周边)的相关旅游资源,包括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纪念馆、苏家坡主席洞、新泉整训、古田山庄〔福建古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培训中心〕、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原核定给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的机构、人员保留,但涉及景区的旅游规划、开发、经营、管理由市林业局委托给古田发展委员会负责)、福建古田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培训中心等,设立古田发展委员会,与福建古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培训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龙岩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古田及周边旅游开发管理、培训教育及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做好申报创建“古田学院”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原福建古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培训中心相关职责。其具体“三定”方案由机构编制部门另行下文。
“二园”和龙雁降格
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隶属漳平市人民政府管理,原设立的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工作委员会、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中共龙岩市纪委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机构撤销,恢复原按闽委编办〔2010〕138号文件批复的事业机构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为相当副处级。设立中共漳平市委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漳平市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隶属长汀县人民政府管理,原设立的中共龙岩市委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共龙岩市纪委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机构撤销,恢复原岩编办〔2011〕64号批复的事业机构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管委会,为相当正科级,由长汀县人民政府管理。
龙雁经济开发区隶属新罗区人民政府管理,设立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相当正科级事业机构,由新罗区人民政府管理。
逐步调整安排在编人员
此外,经上述调整后,原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及各新区园区所属事业机构作相应调整或撤销,其具体方案由机构编制部门另行确定;在任处级领导、行政干部和事业机构的在编人员的调整安排工作,由组织部门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后逐步调剂解决。现有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及职务暂时保持不变。其间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调整后新的管理体制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