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服务海西经济 促进开放开发

2013-01-22 17:35:18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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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海事局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坚持安全发展,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海西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海上交通环境,促进了地方的开放开发。

一、主动对接,服务地方开放开发

开展“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海事工作研究”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海事监管模式研究”课题研究,深入研究福建海事支持保障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先后对辖区港口的口岸开放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口岸开放的需求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与沿海地市政府就港口建设、口岸开放、港航规划等增进双方合作支持事宜进行广泛座谈交流,在重大战略上形成共识、海事监管实施上形成共举、专业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进相关码头的临时开放工作。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了共同推进平潭开放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二、促进口岸开放,服务外贸经济发展

加强海事口岸管理,开展罗源湾、东山湾、东吴港、平潭等港口水域口岸开放工作调研,客观评估形成海事需求,同步促进口岸开放。应对外贸形势严峻的状况,从海事职能出发提出促进通关便利的四项举措,提高口岸通关速度。

三、拓展领域,服务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针对宁德地区修造船厂多、业务量大的特点,以船检管理为抓手,逐步理顺船舶建造和检验的关系,促进当地船舶修造行业的规范化,逐步建立“船东自觉,船厂自律,船检把关,海事监督”的船舶修造行业管理机制。为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安全进出港。全年共保障84艘次LNG船舶和94艘次VLCC(超大型油轮)快速进出,安全运送268.3万方液化气和1156万吨原油。

四、创新思路,服务福建船员产业发展

深入开展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围绕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合法经营和规范运作、突发事件处置等问题,对辖区全部23家外派机构、29家甲级服务机构、63家乙级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查,实现检查覆盖率100%、缺陷整改率100%的“双百”目标。(记者 胡美东)

  实习编辑:李怡霏

 

编辑:邓京荆 标签: 福建 海事 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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