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不下来的路桥费
主持人:我们关注广东的公路收费情况。1981年,广东建起首个路桥收费站,并最早尝试“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在这种模式之下,广东省的公路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尽管四通八达的公路带来了交通的便利,但是高昂的过路过桥费也让越来越多的车主叫苦不迭。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在广州,有人就提出了质疑。
在广州,记者认识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赵绍华律师,貌不惊人的赵绍华去年做了一件轰动当地的事,他把广深高速公路告上了法庭。
赵绍华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绍华:当时我是,大概是十点多的时候,我是从深圳过来,从深圳过来,走到这个附近,走到这前面,大概是还有两公里离出口的时候,车就没油了,就停在这里
其实事件并不复杂。去年7月21号夜里,赵绍华沿广深高速公路从深圳返回广州,半路上油箱开始报警,勉强支撑到距高速公路出口两公里的地方,汽车彻底抛锚。在支付了290元钱拖车费后,赵绍华总算把车拖到了公路收费站外的加油站。随后不久,他就提起了诉状,要求公路运营方承担拖车费,退还50%过路费。
明明是自己的车没油了导致抛锚,为什么还要状告公路运营方呢?根据赵绍华的描述,在驾车进入广深高速后,自己的车汽油确实所剩不多,但由于他记得在120多公里长的高速公路途中有一家加油站,所以并未在意,然而当赶到记忆中的地点后,却发现原来的加油站已被拆除,最终导致了抛锚。赵绍华认为,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平均间距不应大于50公里,最大间距不应大于60公里。在他看来,广深高速属于不合格商品,应减免收费。
孟浩 广东省政协常委
孟浩:当你的收费服务达不到同比的时候,那他会考虑到服务的价格的一个调整问题。广深高速公路实际上应该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
孟浩,广东省政协常委,当地人称“明星委员”,在赵绍华遭遇抛锚事件后,曾专程到广深高速公路进行过调研,他旗帜鲜明地支持赵绍华的诉讼请求。
孟浩:现在广深高速车流量很大,并且经常塞车、经常出事故。一出事故以后,一塞车就几个小时,这期间如果是没有洗手间,没有加油站的话确实是问题。
对于赵绍华的诉讼理由,广深高速运营方认为,广深高速原来有加油站,只是后来因为拆迁而停业。2010年9月3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绍华一案,9月28号,高速公路运营方设置了临时加油站,12月20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赵绍华的诉讼请求超出法院管辖范围,驳回赵绍华的诉讼请求,但赵绍华马上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