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中地区>河南>金融
河南省将出重拳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全覆盖
2011-06-22 15:51:09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不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不仅单位要受罚,企业责任人也要受罚。

7月1日起,全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对所有用人单位检查一遍,确保企业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全员参加养老保险。

目标 全部企业全员参保

“由于一些企业没为职工办理参保,或没足额缴费,造成的投诉很多,如果《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仍有企业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会出现更大的不稳定现象。”昨天上午,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刘文明表示,随着《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没有参保登记和没有全员参保的企业负责人,都在看政府部门的态度是不是坚决,“如果政府部门没什么行动,参保很可能就不了了之。”

“此次专项行动,各地要把应参保未参保企业、已参保企业的未参保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作为扩面重点。”省人社厅巡视员汤正德表示,要努力做到企业全部参保、企业全员参保。

据透露,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对县(区)的督导,争取把县(区)民营企业基本纳入养老保险。

处罚 不给员工参保要罚企业责任人

如果用人单位“不登记、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养老保险,不仅单位要受罚,企业老板、负责工资发放的管理人员等都可能受罚。

据介绍,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没有改正的,将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3倍的罚款,对该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500~3000元不等的罚款。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悉,有关方面还将利用“黑名单”形式曝光一批不参保企业和欠缴大户,“让‘老欠’们丢丢脸。”

力度 地方保护的“重点企业”,这次也严查不贷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荣瑞表示,这次专项行动是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与社保经办机构第一次联手开展的重大活动。发现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登记,应直接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限期登记或缴纳,对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行政处罚不管用,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荣瑞表示,省人社厅去年联合省高院发文规定:对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特别是涉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积极受理,执行费不再预收。

“以前因为执行费的问题,有些欠缴的社保费征收不上来。现在只要把证据交给法院就行了,效率非常高。”

目前,仍有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当地投资和企业发展环境等问题,划定所谓“重点企业”,不让执法机构进行检查。一位省直管市的工作人员曾表示,当地有36户企业是受书记、县长“保护”的,不让查。

“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破除这个障碍。”张荣瑞表示。

相关新闻

离退休人员要录指纹了

年底前不进行指纹认证 养老金将暂停发放

记者昨日获悉,7月1日起,全省将针对离退休人员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认证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过期没有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指纹认证是为了震慑冒领行为,减少基金流失。

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冒领者:如果在8月31日前主动报告已经死亡、并将多领的养老金主动退回的,不再追究法律责任。否则,凡9月1日后查出死亡冒领养老金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协助省局认证的,凡查出一名冒领养老金的,奖500元。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编辑:许银娟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聚焦南方洪涝灾害
>> 详细

各地新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下面就是第二个阶段,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阶段大致是从1984年到1988年。在这一系列的改革实践的呼唤、理论界的推动,中央的决策支持下,所以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一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史上的重要文件。>> 详细
点击排行
  中宣部:唱红歌与意识形态向左或向右转无任何关系
11部委联合发文彻查清理各地高尔夫球场违规现象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