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河南省交通厅消息,从8月1日起,郑州绕城高速通行费将按照不高于全额通行费的30%收取。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市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公布了《关于对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实施通行费优惠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自2011年8月1日零时起,对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实行优惠市民、政府补差的收费政策,按照不高于原通行费收费标准的30%收取通行费,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方便结算,按照1元、5元、10元三个标准收取通行费。
所有豫A牌照的小型客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在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区间行驶,即车辆入口和出口站同时满足在圃田站、郑州南站、柳林站等10个环城出站口范围内的,可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如车辆行驶区间超过郑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即入口站和出口站中有一个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车辆,均按实际行驶里程缴纳车辆通行费。
所有符合优惠条件的郑州籍小型客车在行驶郑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时,仍采取进站领卡、出站凭卡交费的方式通行。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