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所以危则安,思所以亡则存。居安思危是执政者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执政者应有的政治责任。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向全党警示了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大危险”的存在,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这些告诫与论断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90年来,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防止因腐败而导致的“政治风险”,一直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积极破解的问题。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干部“霸王别姬”、党和国家改变颜色。邓小平同志教育全党:“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
从党的执政实践来看,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从世界政治史来看,执政党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有效地预防腐败,才能保持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反腐方略不断完善,反腐斗争不断深入。面对各种新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面对依然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和繁重的反腐败任务,迫切需要认真研究产生“消极腐败的危险”的深层背景,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