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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清网行动”:群众提供抓逃线索最高奖10万
2011-07-26 16:17:55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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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公安局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将今年5月26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推向深入,哈市公安机关针对目前已摸清的在逃人员底数,对每名在逃人员落实了抓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规定了抓捕时限。同时,警方将在行动期间采取有奖征集网上逃犯线索的方式,对提供直接线索的群众给予1000元至10万元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截至7月20日,市公安局已在“清网行动”中抓获逃犯215名。其中,呼兰警方抓获1名公安部督捕B级逃犯,道外警方抓获在逃18年、已化名藏身的两兄弟杀人逃犯。为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关于敦促在押犯法犯罪人员坦白自首、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的通知》。《通告》规定,所有在逃人员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的一般犯罪在逃人员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在逃人员,在如实供述罪行,不妨害诉讼顺利进行,不致再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可依法取保候审;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投案人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在保证诉讼的前提下,在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可不将其收监。各类在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哈市任何公安机关、办案机关或公安民警投案自首。同时,警方希望在逃人员的亲属朋友与警方积极配合,向警方主动报告或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凡是为违法犯罪人员提供藏匿处所、资助财物、交通工具或出具假证明包庇违法犯罪人员的,将分别以包庇、窝藏和伪证罪从重处罚。

据悉,凡提供有价值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逃犯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群众提供安全保护,并视情颁发奖金。凡对举报人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群众实施报复、伤害的,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给予打击。(编辑:李清芬)

来源:哈尔滨日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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