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取消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缔10项自立收费项目,降低7项经营性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据测算,取消、取缔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今年可减轻群众负担5309万元。
这次取消的11项收费项目是:水文有偿服务费,机动车尾气检测费,工商信息服务费,机动车防盗喷刻服务费,印章治安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服务费,施放气球资质资格年检服务费;气象信息IVR语音服务费,无人驾驶自由气球作业服务、检测服务费,农气旬、月、季、年报服务费,气候简报服务费,专题气候简报服务费。
这次取缔的10项自立收费项目是:征地拆迁服务费,农业机械安全检测费,房屋安全丈量费,看守所会见费,营运客车线路票价牌,网吧监控软件产品及安装费,机动车年检时收取的发动机号牌拓印费,新建房办分户房产证时收取成果利用费,办分户土地证时收取测绘费,非重点项目报规时收取城市规划技术论证费。
降低了收费标准的项目包括: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无线电寻呼系统、无绳电话、模拟集群系统新建台站设备验收监测和在用设备检测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仲裁案件受理费,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10%;城建档案综合利用费,由现行每卷300元降为每卷280元,房屋产权(私产)证明费,由现行每卷次50元降为每卷次40元;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50%,且每车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旧机动车评估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50%。
来源:湖南省门户网站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