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中地区>湖南>头条
湖南将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
2011-07-04 18:13:33      来源:湖南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湖南双语网讯 今天从省纪委获悉,从今年6月至12月底,湖南省将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规范4类行为。

  一是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从事挂靠经营、承包经营、过票经营、买卖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规范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经营行为。严禁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三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严禁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等。

  四是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入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植(介)入型高值医用耗材按照全省下一步统一部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他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以市州为平台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书面承诺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核查制、药事管理委员会票决制、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惩戒制等长效机制。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我国多地进行区划调整 公职人员安置成最大压力
2011年中盘点:六大关键词勾勒外媒眼中的中国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