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050户农村住房困难户年底有望住进新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6日告诉记者,《2011年长沙市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获批,今年全市将投入6000余万元,新建农村困难户住房和重建因灾全倒户住房3050户,改建工程将于7月正式启动,争取12月底前竣工入住。
补助标准
改建新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
据救灾救济处负责人介绍,全市新建农村困难户住房和重建因灾全倒户住房3050户,其中:长沙县600户、望城县600户、浏阳市800户、宁乡县800户、芙蓉区10户,天心区10户,岳麓区200户,开福区20户,雨花区10户。
农村危房改建资助对象为农村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中的危房户,以及因灾倒房户,其中宁乡县、浏阳市的资助对象中含残疾人户不少于60户。全市农村危房改建新建户统一按每户2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维修户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农村三无人员中已入住敬老院、农村五保之家、福园安居点的,不再纳入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实施范围。
他还表示,在此次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建设涉及的收费项目,各相关部门一律免收,切实做到零收费。
建设标准
每户不低于50平方米
“一人或两人户,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3人以上户,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但最多不得超过180平方米。”该负责人表示,新建和改建的房屋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包括完成地面硬化、平整、防滑,顶部及墙面粉饰,正面外墙贴瓷砖等。同时,房屋将会配套建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独立的进出道路、菜地,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他还表示,房屋改建完成后,外墙上还将设置“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此次农村危房改建由乡(镇、街)党委、政府组织,在村(社区)具体帮扶下,由住户自主实施。房屋建成后,产权归户主所有。农村危房改建的总体规划,应符合减灾避灾的要求。有条件、特殊需求需整体移民的村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适当集中建房的方式,由乡(镇、街)组织实施,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指导。
保障程序
资金直接打卡到户
符合条件且有建房要求的对象,可以填写《长沙市农村危房改建工程申报审批表》,经村民主评议,由村委会签置意见后报乡(镇、街)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各乡(镇、街)、村要将资助对象名单在乡(镇、街)、村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即时公示,全市资助对象总名册将在《长沙晚报》上公示。各级补贴资金归口区、县(市)民政局管理,根据公示确定的建房名单,打卡直接发放到户,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