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语网 为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长沙市决定自7月10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火灾”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和单位消防安全创建活动。这是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该市专门制定了《“零火灾”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和单位消防安全创建标准》,明确规定:各乡镇要切实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之中,与村镇饮水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信息化等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乡镇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并推动落实,乡镇派出所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应建数的60%以上。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和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按照有关规定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做到有营房、有常规消防车辆、有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茁 周璐 责任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