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量相同车船税却相差一倍 实际排气量"惹祸"
湖南新闻网消息据长沙晚报报道,买来的都是2.0升的小车,一台要交纳车船使用税360元,一台却要交720元。新车船使用税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已有一个多月。因为新政按照排量划分等级更加细致,让一些车主在交税过程中有点摸不着头脑。
2.0升为何要交720元车船税
昨日,家住湘江世纪城的市民陈敏华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新年了,她准备为自己的爱车——排量为2.0升的奔驰B200购买车船税并委托保险公司代缴。她根据省地税局今年新调整的税额准备了360元。可是在保险公司业务员开出的单子上,陈小姐却发现代缴的车船税一栏却赫然写着720元。“我的车是2.0升的,政策规定,包含2.0升排量的车不都是按照360元交税的吗?”陈小姐疑惑地问业务员。
“我们都是按照汽车的实际排量代收车船税的。”业务员告诉陈小姐,虽然奔驰B200的确是一台2.0升排量的车,但它的实际排量却是2.034升。由于已经超过2.0升了,业务员表示,按照“2.0升至2.5升(含)中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720元,税负提高一倍”的原则,陈小姐应缴纳720元的车船税。
陈小姐随后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了爱卡汽车论坛求助,一些奔驰B200的外地车主同样也遇到了这个问题,需要缴纳720元的税。
车船税应按实际排量计算
让陈小姐郁闷的是,邻居家的现代途胜2.0升越野车,刚刚交的车船税就只要360元。因为自己的车多了0.034升的排量,就要多出一倍的车船使用税,陈小姐还着实有点想不通。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他表示,新版《车船税法》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个档次征收年适用税额,即1.0升(含)以下小排气量乘用车,由原来的240元下调至120元;1.0升至1.6升(含)较小排气量乘用车,由原来的360元下调到300元;1.6升至2.0升(含)中小排气量乘用车,维持原先的360元不变;2.0升至2.5升(含)中排气量乘用车,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720元,税负提高一倍;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4800元,税负增至13.33倍。
但这里的“排气量”的确是指“实际排气量”。这位负责人说,由于汽车销售商为方便消费者记忆,往往对实际排量实行了“取整”后再进行宣传的手法,比如奔驰B200发动机的2.034升和雅阁发动机的1.997升,大家就都称之为2.0升。但在计算车船税时,两台车就不在一个档次内征税了:前者为720元,后者为360元。
“要知道车辆的实际排量,最快的方法就是查看行驶证上标注的排量。”这名负责人说。
实际排量宣称排量大多不一致
记者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绝大多数汽车,其实际排量与宣称的排量都不一致,而且主要是实际排量小于宣称排量。不过也有一个超级冷门的例外——来自宝岛台湾的东风裕隆纳智捷大7,其实际排量就正好是2.000升。
热门车的实际排量
雅阁2.01.997升
雅阁2.42.354升
凯美瑞2.01.998升
凯美瑞2.52.494升
标致307 1.61.587升
高尔夫1.61.598升
迈腾2.0T1.984升
迈腾1.8T1.798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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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在车船登记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税
“纳税人在哪里缴纳车船税呢?”不少读者打电话前来咨询。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应当是在车船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应在车船登记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缴纳车船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应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车船税。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在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缴纳车船税。本省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已依法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本省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非本省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在本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依照本省车辆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新购置的车船纳税人应当60日内申报缴税
《车船税法》明确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我省车船税申报纳税期限是这样规定的: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应当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向车船登记地或者车船所有人、管理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次性申报缴纳车船税;新购置的车船,纳税人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或者经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来源:湖南新闻网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