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的国务院瓦斯抽采利用调研组,今天(10日)来湖南省调研。记者从湖南省政府汇报中获悉,湖南瓦斯防治重点将由抽采排放,转向抽采利用,到2015年湖南省瓦斯利用率将超过50%。
湖南省现有各类煤矿991处,其中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21处,占煤矿总数42%,瓦斯灾害是湖南煤矿安全生产的头号隐患。湖南省瓦斯防治投入大量财力,推广“先抽后采”工艺,通过瓦斯抽采排放,力保生产安全。
而瓦斯作为煤层气的一种,可作为燃气资源广泛利用。湖南省自2007年在湘煤集团所属双峰蛇形山煤矿建立第一台瓦斯发电机组后,湖南省瓦斯利用迈入有序轨道。目前湖南省已建立瓦斯抽采利用系统287套,其中18个煤矿共建26台瓦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3万千瓦,年利用瓦斯1.35亿立方米。
为促进瓦斯抽采利用,湖南省出台政策,每建一个瓦斯发电站,奖励100万元;每抽采1立方米瓦斯,奖励0.1元;每利用1立方米瓦斯,奖励0.1元。今年2月,湖南省政府再次提高瓦斯抽采、利用奖励标准:每抽采1立方米瓦斯,奖补资金提高到0.15元;每利用1立方米瓦斯,奖补资金提高到0.2元。如此推算,每抽采、利用1立方米瓦斯,财政奖补资金,由原来的0.2元提高到现在的0.35元。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和湖南省煤炭工业局联合编制的瓦斯开发利用规划,湖南省计划到2015年共建成瓦斯发电站57座,总装机容量达到5.6万千瓦,促进瓦斯抽采排放的同时,使瓦斯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