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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是否侵犯配偶隐私权?

2012-05-25 15: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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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线

“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日,以及存续期间,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发生任何婚外性行为,违反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若一方违反了规定,致使夫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索赔的损害价值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的1/2予以计算。”前日,湖南“反第三者联盟”在湖南律师服务网登出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范本》,立即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据悉,这是由律师起草并推出的国内首份“忠诚协议”范本。

“签忠诚协议,是不是对我不信任?”“快要结婚了,签这样的协议会不会影响双方关系?”“这样的协议,真的有用吗?”……昨日,在长沙街头,很多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夫妻忠诚协议”提出质疑。而起草这一《范本》的湖南“反第三者联盟”法律顾问、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此举旨在保护婚姻破裂案件中无过错方的利益。

故事

百万元“不出轨承诺”离婚后没兑现

为何要推出这样一份《夫妻忠诚协议范本》?李健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陈女士因家中拆迁的缘故获得了一大笔拆迁补偿金。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陈女士就发现丈夫经常偷偷摸摸背着她打电话,借口不回家吃饭,甚至夜不归宿。观察一段时间后,陈女士掌握了丈夫出轨的证据。气愤之下,她找来娘家亲戚替自己出头,将丈夫与“小三”堵在了宾馆房间里。

考虑到孩子尚小,陈女士要求老公当场写一份保证书,否则就让他颜面扫地。无奈之下,丈夫写下一纸承诺,保证以后不再出轨,否则就付给陈女士100万元。想不到的是,丈夫在写下保证书后仍然本性难移。2011年,忍无可忍的陈女士带着丈夫的保证书到法院起诉离婚。意外的是,因为该保证书属于胁迫取得,同时又未能有效举证,她的100万元赔偿请求并未获得法院支持。

“从法律角度来说,‘忠诚协议’是一种合同,而有效的法律合同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从业7年以来,李健见过不少像陈女士丈夫这样的保证书,可真正能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并不多,一方面是这类的夫妻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另一方面则是判决执行过程中的尴尬。

李健解释:“保证书或协议中那种‘一方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再赌博就剁手’的内容本身就违法,而且,现行婚姻法只对婚内同居及重婚有明确规定,对婚内与第三者的性行为没有约束力。即使能够证明对方是过错方,因举证力度等原因,最终获得判决支持的不到30%。即使获得支持,赔偿的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根本无法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调查

愿意签“忠诚协议”的女多男少

夫妻或即将结婚的恋人签“忠诚协议”,你怎么看?记者与湖南“反第三者联盟”成员及律师走上长沙街头,随机向200余对男女发放了《520,爱我就签份忠诚协议》的调查问卷。

调查表明,94%的被调查女性能接受签订忠诚协议,而主动要求与配偶签协议的比例不到42%;男性中比例则低得多,能接受签协议的比例只有36%,主动要求签协议的甚至不到10%。对此,婚姻家庭咨询师金苑表示,调查结果与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而且缺乏安全感有关。

这样的“忠诚协议”引来不少市民质疑:“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不如趁早分手得了。”在问卷调查现场,有一对小情侣就因为男方坚持不赞成签协议,最后闹了个不欢而散。事后,男方坦言“无法接受用合同形式来承诺自己的爱情”。

不过,也有人表示赞同,觉得这样的协议能够给夫妻双方打个预防针。在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记者见到了去年曾签订“忠诚协议”的王先生和龙小姐。“签协议时,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还没出台。考虑到房子是婚前买的,为防万一才想到找律师帮忙签个协议。后来听说她也在找律师咨询签协议的事情,坦白来讲,我俩都有点尴尬,也有点愤怒。”王先生说。最后,双方还是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

质疑

“忠诚协议”是否侵犯配偶隐私权?

细读这份《夫妻忠诚协议范本》,记者发现,范本中详细规定了“婚外性行为”的界定标准,其中“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配偶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等几条规定,令许多人直呼“受不了”、“没隐私”。而“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放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共有财产属于自己的部分,无条件转赠给无过错方”的净身出户条款,更让人质疑其可操作性。

“同事间群发点小段子是常事,这能算出轨么?”“如果老婆经常翻我的手机、QQ查岗,那我受不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结婚,干嘛要签这样的协议?”……面对一片质疑声,在现场负责分发问卷的湖南“反第三者联盟”成员表示,之所以要如此规定,是因为他们在撰写《第三者民间调查报告》时发现,这些行为要么是已经出轨,要么处于“临界”状态。在证明配偶出轨问题上,无过错方本就取证困难,而且往往当无过错方找到出轨证据时,事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对此,80后女生王莎莎也持赞同态度,“什么样的短信适合发、什么样的不能发,每个人心里都有个度。越过那个度的暧昧,肯定会出问题。”

“如果短信都不能看,那还谈什么举证呢?”向来支持夫妻间的忠诚监督权高于个人隐私权的李健表示,有关“净身出户”的条款是为了将抽象的精神损害具体化,使人们预先对婚姻价值损害做个估算。而且《夫妻忠诚协议范本》只适用于已婚及待婚人士,并不适合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纯爱族”。

律师

签一份合法有效的“忠诚协议”

在看了《夫妻忠诚协议范本》后,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理、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继林等多位律师均表示,这份合同的初衷是最大化保护婚姻以及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利益,但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相似的案例出现不同判决结果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且合同不能代替法律。“希望支持对第三者进行索赔”、“过错方举证倒置”、“将赔偿定额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位律师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那么,怎样才能签订一份有效的“夫妻忠诚协议”呢?“我们经常见到‘如若违反规定,则净身出户’这样的抽象表述,建议改为‘如若违反规定,则赔偿另一方多少元’。”李健律师建议,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金额,以不超过家庭财产的二分之一为宜,而且不能损害老人及小孩的利益。

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夫妻忠诚协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必须是双方经自由自愿协商后签订。

二、协议在形式及内容上不能违法。

三、协议中的索赔规定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四、协议必须对出轨及需要进行赔偿的行为才具有操作性。

五、最好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相关协议,或进行公证。

据悉,市民可以登录湖南律师服务网(www.hn48.com),下载《夫妻忠诚协议范本》。

背景资料

湖南“反第三者联盟”

湖南“反第三者联盟”成立于2009年3月8日。该民间组织由32名深受“第三者”困扰的人士(其中有两名男士)联合发起,主要职责是接受有关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并发动社会力量呼吁立法,打击“第三者”,增加妇女对“第三者”的民事索赔权。成立以来,该联盟先后推出“反第三者联盟”倡议书、中国首份婚外情民间调查报告、反“第三者”自助手册等。成立至今,该联盟登记加入人数已达近万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饶 丽 编辑:文新征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忠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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